為什麼人要談戀愛?
這個問題就好像我們為什麼要結婚一樣。


最近有個朋友結婚,婚禮的前一天,她媽媽特地告誡她說:
「永遠都要記住,你結婚就是為了要讓自己更幸福。」


戀愛也是如此,我們談戀愛的目的,
正是要一加一大於二,讓自己和對方都過得更幸福。


換句話說,如果你在戀愛中經常覺得委屈,
經常感到不快樂,那或許,你已經失去談戀愛的初衷了。


愛一個人的時候,我們不需要任何理由。
但是離開一個人,卻需要千百個理由。


即使愛情已經變調了,我們還是會經常告訴自己:

「他不好,可是我愛他。」

「我知道我應該離開他,可是我就是放不下,我們的感情實在太深厚了。」

「人生本來就不是十全十美的,我不應該太過挑剔。」


然而,一旦你問自己:戀愛後的你,是否比戀愛前的你更幸福?


一切的答案就再清楚不過了。


我們不是為了戀愛而戀愛,我們是為了要讓自己更幸福,所以才投入一段感情當中。


既然如此,我們也不需要為了任何理由而延續一段不幸福的戀情。


幸福,是感情存在的最大理由。


而它,永遠只屬於專心尋求它的人。


當你可以為了專心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捨棄一段不快樂的愛情時,相信我,有一天,你會幸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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